《堪培拉建筑教育协议》第三次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1-05-21

    《堪培拉建筑教育协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5月5-6日在北京举行。来自英联邦建筑师协会、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韩国、中国等协议成员单位的代表以及国际建筑师协会和亚洲建筑师协会的观察员共30余人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三名中国代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赵琦、中国建筑学会秘书长周畅;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朱文一。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副主任、中元国际工程公司顾问总建筑师曹亮功;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副主任、东南大学建筑学院院长王建国作为观察员亦出席了会议。

    《堪培拉建筑教育协议》是由国际建筑师协会、英联邦建筑师协会以及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韩国和中国等建筑师学会或建筑学专业评估认证机构发起签署的国际建筑教育评估认证的协议。协议的目的是在建筑教育评估认证体系之间实现实质性对等承认。从2006年起协议各方召开过多次圆桌会议,交流和对比了各国建筑教育的基本情况和评估认证制度,并于2008年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召开的第三次圆桌会议(暨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各方达成协议,同意签署《建筑教育评估认证体系间实质性对等承认协议》,简称《堪培拉建筑教育协议》。协议的核心内容是承认各签约成员的建筑学专业评估认证体系和教学成果(学历或学位),经一方评估认证的建筑学专业,其它各签约方都对等认可,最终实现建筑学专业学历在协议成员内部的流动性。